我国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农业
农业支持保护是在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的总和。它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第一,农业支持保护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政府行为,它是指政府作为主体,着眼于经济运行全局,运用政策手段对农业发展进行调控的一种方式;第二,农业支持保护是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它由不同层面、不同环节各种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所组成。农业支持保护的核心是投入支持,即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通过投入支持,提高农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农业保护是一种普遍的国际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对农业采取了支持和保护措施。发达国家已形成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种措施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支持措施的覆盖面很广,不只针对农业的某个方面,而是包括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收入支持、金融支持、基础设施支持、生产技术支持、生态环境支持、农村生活条件支持、灾害防范和救助支持、税收支持、贸易支持和法律支持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水平还很低,支持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即使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相比,也是不相称的。一是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偏低。目前,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总量约占农业增加值的15%,而按同口径计算,发达国家一般为30%-50%,美国和欧盟分别为50%和60%,日本更是高达70%以上,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在20%以上。二是支持结构不合理。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即“人头”经费多,建设性支出少;全社会普遍受益的投资多,农业直接受益的投资少;一般的生产性投入多,农业科研和农村社会发展投入少;直接投资多,贴息、直接收入补贴、补助等引导性投资少。三是补贴重点不突出。一般以间接补贴为主,直接补贴很少,而且重点使用在流通环节,透明度也不高。近两年,国家开始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但总的看,直接补贴的数量较少,受益范围也有限。四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现有的支持保护措施,不论是“黄箱”措施还是“绿箱”措施,措施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实施支持保护措施的部门之间也缺乏必要的协调,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合力。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通过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是加强农业支持保护的主要措施。WTO规则并不笼统地反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限制的只是那些对生产和贸易有扭曲作用的支持措施。因此,必须坚持农业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在现有水平上逐年增加。 (二)调整农业支持保护结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研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科技储备。二是完善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国家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在中小型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方面的责任,把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各级财政支农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农村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目前实施的大豆、小麦、玉米良种推广补贴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应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规模,并进一步向其他农产品延伸。五是继续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结合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建立对化肥、农药、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性补贴制度。 (三)改进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民直接补贴规模和范围。既可以考虑不与产量挂钩的直接收入补贴,也可以考虑与产量挂钩的直接补贴方式,还可以考虑选择某些对增效增收作用明显的生产环节进行补贴,如机耕机收补贴,推广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技术补贴,检验检疫补贴等。改变单纯依赖政府直接救济的做法,积极试点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相结合的自然灾害补助。加强不同财政支农方式与其他支农方式的有机结合,在继续完善国家财政对农业直接投资的同时,加强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税收、担保等经济杠杆工具,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农业。 (四)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质量管理和出口企业的保护,努力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也应该探索积极的出口促进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近期,应重点针对一些国家利用技术壁垒、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设置贸易障碍,严重阻碍了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严峻现实,加大对外谈判交涉力度,建立与进口国的双边或多边磋商机制,为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完善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国际农产品产需情况及绿色认证标准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掌握国外最新贸易政策动态,及时对社会发布,为企业和农户调整生产结构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